28365365体育在线备用

弥勒市全面启动“创森”宣传工作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7-07-18 点击次数:


内容简介:弥勒市全面启动“创森”宣传工作

近日,经弥勒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讨论,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弥勒市全面启动了"创森"宣传工作。并下发宣传方案,对弥勒市"创森"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主要宣传方式分为新闻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社会活动宣传3大类共10项:

新闻媒体宣传:报刊宣传。由弥勒报社在弥勒报、弥勒手机报等刊物上刊登森林城市知识和我市在创森工作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取得的成效等;电视宣传。由市文广局、弥勒电视台开辟创森专题节目,跟踪报道创森工作动态,滚动播放创森知识、宣传口号;每天早、中、晚滚动播放3次;并制作创森宣传片、视频等资料,在弥勒电视台及弥勒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其它视频媒体播放,每天至少播放1次;网络宣传。在弥勒市人民政府和市创森指挥部成员单位网站上各自设立专栏,及时发布创森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工作信息。

公益广告宣传:1.城区、重点路段宣传。由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负其责在城区重要路段、高速公路南北路口、高铁车站,国道、省道交通干线醒目位置设置大型户外创森广告牌10块、标牌10块。市创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醒目位置制作宣传标牌1块,悬挂创森宣传横幅或布标不少于1块。2.乡村、集镇标语宣传。由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组织在乡镇主要道路、村道路口、重点地段,村委会、村小组村口、活动室等地悬挂创森宣传横幅或布标不少于1块;乡镇所在地、每个村委会、村小组书写、粘贴创森宣传标语不得少于10条。3.微信、手机信息宣传。由弥勒各移动通讯公司运用微信、手机信息平台向市内所有手机用户发送创森、森林城市宣传短信,提高知晓率,每月必须发送1条/次。

社会活动宣传:1.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利用植树节、雨水来临季节,组织开展各种不同形式植树活动;市级机关、各乡镇每年必须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次。2.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按照市树市花征集评选方案要求,向广大市民广泛征集评选市树市花,并进行推广种植。3.开展科普展板及三下乡宣传活动。采取展板、黑板报的形式向市民宣传创森知识;市创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必须出1期创森黑板报专栏;同时,每年至少开展1次"三下乡" 宣传活动,发放科普、创森等相关宣传资料。4.开展森林城市知识进学校、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由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进行森林城市知识宣传,并开展1次以森林城市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

同时,弥勒市人民政府要求,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群众。各相关部门、成员单位要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实效,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创森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探索城乡互动、全社会行动、多种主体参与的创森宣传工作机制,把创森工作、宣传任务落到实处。使关注生态、关心绿化、关爱森林成为广大市民的共同心声;使爱绿、植绿、护绿成为弥勒全体市民的共同行动。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弥勒市林业局 | 作者:普爱明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