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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目标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3-11-19 点击次数:


内容简介:发展林下经济,是实现不砍树也致富的重要途径。

一、发展现状

截止2012年,全省林下经济种植面积达6000万亩,主要产品产量560万吨,产值416.8亿元,占全省林业总产值的26.3%。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迅速发展,仅野生食用菌年产量10万吨,总产值20亿元,成为我省第二大出口创汇农产品;石斛种植面积10万亩,年产石斛产品8000吨,经营加工企业140户,产值10亿元;草果种植面积100万亩,产量2.4万吨,产值8.5亿元;林产调料4.29万吨,森林食品6.28万吨,林下药材种植面积超过300万亩,产值达到12亿元;松脂等林产工业原料18.8万吨。森林生态旅游年门票收入超过17亿元,仅普达措、西双版纳国家公园及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的旅游收入就达12亿元,西双版纳、高黎贡山、白马雪山、玉龙雪山、泸沽湖等自然保护区,以及亚洲象、滇金丝猴、黑颈鹤、长臂猿等物种资源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品牌,森林生态旅游已成为云南旅游业的重要载体。

二、发展目标

1、到2017年,全省发展利用林地面积1亿亩以上,林下经济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林农林下经济人均收入达1500元以上。建立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0个以上,省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300户以上,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300个以上,努力把林下经济产业建设成促进生态保护、农民增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2、到2020年,全省发展利用林地面积1.2亿亩以上,产值达1500亿元以上,林农林下经济人均收入达3000元以上。建立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200个以上,省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500户以上,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500个以上。

三、发展重点

1、林下种植。主要包括林药、森林花卉、森林蔬菜、食用菌、观赏苗木及在林下和林地种植的产品。

2、林下养殖。主要包括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昆虫养殖、家畜家禽林下养殖等。

3、林果采摘及加工。主要包括核桃、油茶、坚果、油橄榄、银杏、花椒、八角、草果、松子、梅果等。

4、森林资源培育、采集及加工。主要包括树胶树脂(橡胶、松香、沉香、紫胶等)、资源昆虫、野生菌、野生药、森林蔬菜、茶叶、咖啡、棕榈藤、香精香料、染料植物、竹藤、花粉、淀粉等。

5、生物质能源开发。主要包括机制碳、生物柴油等。

6、森林景观利用及观赏苗木培育。主要包括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庄园等。通过努力把林下经济打造成林业支柱产业,推动我省由森林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转变。

四、发展措施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按照"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选准实施区域,确定适宜各地实际的林下经济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制定出台具有较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二)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1、建立财政扶持机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每年从高原特色农业扶持资金中安排一定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2、整合林业相关项目资金和省级有关部门的部分可用资金;

3、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扩大信贷规模和林权抵押贷款范围,在不改变林地性质和保证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公益林以租赁、承包等形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支持用公益林抵押贷款扶持林下经济发展。

(三)努力强化服务体系建设。

1、搭建企业、合作组织、林农与科技研发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服务平台,形成产、学、研、推四位一体的林下经济科技服务体系;

2、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权交易中心和林产品专业市场,畅通林业生产要素流通渠道;

3、加快市场供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林下经济产品贸易便利化。

(四)搞好典型示范引导。

1、培育一批潜力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好的典型企业和大户,形成千家万户共同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新格局;

2、拓宽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的视野和思路、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3、加强林下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形成完整的林下经济产品标准体系。

(五)努力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1、引进国内外大型龙头企业集团,形成大龙头带大产业、大产业支持大龙头的发展态势;

2、加大原产地申报、商标注册和品牌认定力度,精心培育一批地方特色品牌;

3、狠抓市场开拓,逐步建立面向全国的林下产品市场营销网络体系;

4、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发动作用和"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林下经济发展后劲。

信息来源:杨红艳 | 责任编辑:杨红艳